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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U重症监护室设计施工
品牌: 全立森净化
相关规范: 综合医院建筑规范
净化级别: 10万级
报价: 面议
最小起订: 1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 2021-03-31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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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ICU应位于方便患者转运、检查治疗和手术的区域。NICU应与院区产房有便捷的交通。

有普通工作区的ICU,宜设前厅或前室,宜在前厅或前室安排工作人员进入辅助防控区或防控区的卫生通过场所。

 心血管监护病房(CCU)宜与急诊部、介入治疗科室邻近,并应有快捷联系;

    应设监护病房、治疗、处置、仪器、护士站、污洗等用房;

    护士站的位置宜便于直视观察患者;

    单元式ICU每单元不宜超过4床。开放式多床ICU每个不宜超过15床,床间距宜为1.5m至2.0m,应按每床单元(含床、床头柜、床边治疗带等)至少有15m2综合使用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宜设前室或前厅。设在多床ICU中的单间病房不宜设门。

根据医疗任务和风险评估,参照4.4节和6.4节对负压隔离病房的相关要求,在ICU内可单独设1间可收治同时患有空气传染病患者的单人组合病房。单人组合病房应可独立出入,并有缓冲间。

ICU单人间不含室内辅助用房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8m2

ICU两床之间应设硬屏风式隔断。

多床ICU护士站的位置宜使护士可直视到每一病床。

开放式NICU新生儿沐浴间宜设在NICU内;小单元或单间的NICU宜两间共用1间沐浴间。沐浴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0m2,与病房隔墙应为透明材料。

ICU可设安有探视系统的家属探视间,宜设患者家属等候室。有条件时多床ICU和NICU可设探视走廊。ICU单人间宜考虑适应家属陪住的发展需求。

区域和房间气流应按污染控制要求保持定向流,定向流不应受到局部设备气流的干扰。多人病房气流组织不应使某张病床处于另一张病床的下风向。无人少人的辅助用房可采用上送上回方式。

病房非集中送风面的单个送风口不应设孔眼扩散板,应设单层或双层可调百叶。回风口应设竖向可调百叶。

Ⅲ、Ⅳ级用房若采用风机盘管机组,该机组必须满足6.1.2条和6.1.8条关于在其送、回风口安高中效过滤器的要求。Ⅴ级用房若设风机盘管机组,必须按6.1.2条要求,在其回风口安高中效过滤器。

缓冲间温度宜高于进入的房间,则回风口宜设于内侧下部。缓冲间送风可接入系统也可配置自循环机组。

不应在空调机组内安装臭氧或伴有刺激性成份发生或可促使微生物抗药、变异的消毒装置。不应在系统管道上开设清扫孔。

相邻相通房间之间有压差要求的,除注明者外(如负压隔离病房和卫生间之间只要求定向气流),均为大于或等于5Pa(+或-),并不得超过20Pa。病房门外目测高度必须安有压差计,

除集中控制系统外,病房内不设控制开关,宜有温湿度显示仪表。

空调系统加湿应采用蒸汽加湿。

宜优先采用集中空调系统,送回风口宜采用上送下回布置,送风口应设在每床床尾部分顶

当只能采用风机盘管机组时,应符合6.1.13条要求,并宜通过墙内风管优先采用上送下回;

当采用风机盘管机组上送上回时,送风口应在床头侧顶棚上,回风口应在床尾侧顶棚上,顶棚送回风口相距不小于2m;

多床ICU应在顶棚上设一定数量排风口,风口内应安中效过滤器。

单床ICU送回风口应采用上送下回布置。送风口宜设在床尾顶棚上。回风口宜设在床头一侧下部,如有卫生间,应设于近卫生间一侧。

ICU护士站相较外围地区应处于正压的、气流向外扩散的环境。

ICU内的单人组合病房缓冲间对病房和对走廊均必须保持正压或负压。组合病房其他设计参数同于同类重症监护病房。

NICU婴儿恒温箱内气流参数由使用方参照产品说明书选择。

   1 温度在冬季不宜低于24℃,夏季不宜高于27℃。

2 采用普通空调系统时,宜采用连续运行,并应符合本规范第7.1.10条和第7.1.11条的规定,相对湿度宜为40%~65%。噪声不应大于45dB(A),宜采用上送下回的气流组织,送风气流不宜直接吹向头部。每张病床均不应处于其他病床的下风侧。排风(或回风)口应设在床头附近。

 3 采用洁净用房的宜用Ⅳ级标准设计,宜设置独立的净化空调系统,病房对走廊或走廊对外界宜维持不小于5Pa的正压。

相关规范:

GB 51039-2014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 50333-201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GB 50591-2010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736-2012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规范

GB 50243-2016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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